河南教育网 >> 招教考试 >> 经验分享 >> 中学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

中学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

浏览:   3104 次    类别:   经验分享    发布时间:   2017-2-9
和朋友一起分享本页:

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,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,特制定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专业标准》)。
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,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。《专业标准》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,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,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,是中学教师培养、准入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一、基本理念
(一)学生为本
  尊重中学生权益,以中学生为主体,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;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,提供适合的教育,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、健康快乐成长,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。
  (二)师德为先
 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,具有职业理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关爱中学生,尊重中学生人格,富有爱心、责任心、耐心和细心;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自尊自律,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,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
  (三)能力为重
  把学科知识、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,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;研究中学生,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,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;坚持实践、反思、再实践、再反思,不断提高专业能力。
  (四)终身学习
 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,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;优化知识结构,提高文化素养;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,做终身学习的典范。
  二、基本内容

更多请下载附件

中学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.doc


小学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 < 上一篇 | 下一篇 >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(试行)

Copy Right @ 2006-2013 中国教师网 版权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予以删除:pengrunedu@126.com 备案号:豫ICP备11013716号-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019号


DMOZ目录
客服中心QQ:
  李站长
  张老师
  王老师
  孙老师